職官名稱
雲貴總督
年表
職官異名 總督雲南貴州等處地方;雲南貴州總督;雲南總督;雲南督臣;雲貴督臣;貴州總督;滇督;雲督
品級 正二品,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
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總督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36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轄區 | 治所 | 駐防地 | 參考文獻 | 順治16年-順治17年 | 1659-1660 | | (順治十六年正月)癸丑。諭吏部。雲貴地方初闢。節制彈壓、亟需總督重臣。貴州巡撫趙廷臣、久歷巖疆。堪勝此任。著即陞雲貴總督。 | 雲南省;貴州省 | |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23,頁952 | 順治17年-順治18年 | 1660-1661 | | 1.(順治十七年三月己巳)吏部議雲貴總督、兼任兩省。應如經略洪承疇等請、令駐適中之地。半年駐安順。半年駐曲靖。從之。 2.(順治十八年九月)丁亥。調雲南貴州總督趙廷臣、為浙江總督。……。貴州巡撫卞三元、為雲南總督(按:分設雲南總督、貴州總督)。 | 雲南省;貴州省 | 安順府;曲靖府 | 安順府;曲靖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33,頁1028-1029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4,頁87 | 康熙4年-康熙5年 | 1665-1666 | | (康熙四年五月丁未)湖廣、四川、福建、浙江、四省。仍各留總督一員。貴州總督、裁并雲南。 | 雲南省;貴州省 | |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15,頁229 | 康熙5年-康熙12年 | 1666-1674 | | 1.(康熙五年二月甲寅)吏部議覆、平西王吳三桂疏言、貴州總督、舊駐安順。雲南總督、舊駐曲靖。今并為雲貴總督宜駐貴陽。應如所請。從之。 2.(康熙十二年八月乙卯)諭吏部、兵部、雲南地屬遠疆。今該藩官兵既撤、控制需人。應專設雲南總督一員。 3.(康熙十二年十二月)丁巳(1674.1.28)。四川湖廣總督蔡毓榮疏報、吳三桂反。偽稱天下都招討兵馬大元帥。以明年甲寅為周王元年。……。雲南貴州總督甘文焜聞變、倉卒出貴陽府。……。貴州巡撫曹申吉降賊、賊兵遂逼鎮遠。漸入楚境。疏入、報聞。 | 雲南省;貴州省 | 貴陽府 | 貴陽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18,頁261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43,頁571 3.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44,頁585 | 康熙13年-康熙22年 | 1674-1683 | | 1.(康熙十三年正月丁丑)以雲南總督鄂善、為雲南貴州總督。 2.(康熙)二十二年定。雲貴總督。自貴陽府移紮雲南府。 | 雲南省;貴州省 | 貴陽府 | 貴陽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45,頁593 2.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23,第01冊,頁292 | 康熙22年-雍正5年 | 1683-1727 | | 1.(康熙)二十二年定。雲貴總督。自貴陽府移紮雲南府。 2.(雍正三年十月庚寅)陞雲南巡撫楊名時、為雲貴總督、仍管雲南巡撫事務。調廣西巡撫鄂爾泰、為雲南巡撫、管雲貴總督事務。 | 雲南省;貴州省 | 雲南府 | 雲南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23,第01冊,頁292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37,頁552 | 雍正5年-雍正6年 | 1727-1728 | | 1.(雍正五年二月丙戌)廣西巡撫、提督、總兵官、俱聽(雲貴總督)鄂爾泰節制。 2.(雍正六年十月丁亥)查廣西地方。離廣東總督駐劄之處較遠。而與滇黔兩省相近。著鄂爾泰總督雲貴廣西三省、一應軍民事務。俱照總督之例管轄。 | 雲南省;貴州省;廣西省 | 雲南府 | 雲南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53,頁812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74,頁1102 | 雍正12年-乾隆1年 | 1735-1736 | | 1.(雍正十二年十二月癸丑)(1735.1.5)吏部等衙門、遵旨覆奏、廣西一省。向與黔省、均有辦理苗疆事務。是以暫令雲貴總督統轄。今黔粵兩處苗蠻、輸誠向化。用兵事竣。請循舊制。將廣西省就近仍歸廣東總督統轄。從之。 2.(乾隆元年六月癸酉)又諭、貴州苗疆事務。自張廣泗經略以來。漸次就緒。但善後事宜。正須料理。必事權歸一。始可專其責成。張廣泗著授為貴州總督。兼管巡撫事務。尹繼善著為雲南總督。專辦雲南事務。俱另行鑄給關防。其經略印信。俟軍務告竣時、再行繳部。 | 雲南省;貴州省 | 雲南府 | 雲南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150,頁858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20,頁496 | 乾隆12年-光緒24年 | 1747-1898 | | (乾隆)十二年諭。雲貴二省。原係總督一人管轄。著仍照舊制。即以張允隨授為雲貴總督。圖爾炳阿著授為雲南巡撫。孫紹武著授為貴州巡撫。又諭。貴州省苗蠻錯處。軍務關繫綦重。……。總督駐紮雲南。相隔遼遠。貴州巡撫著提督軍務。節制通省兵馬。 | 雲南省;貴州省 | 雲南府 | 雲南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23,第01冊,頁294 | 光緒24年-光緒30年 | 1898-1904 | | 1.(光緒二十四年七月乙丑)諭內閣、國家設官分職。各有專司。京外大小各官。舊制相沿。不無冗濫。……。所有督撫同城之湖北廣東雲南三省巡撫。並東河總督。著一併裁撤。其湖北廣東雲南三省。均著以總督兼管巡撫事。……。 2.(光緒二十四年九月戊辰)又欽奉懿旨、前因湖北廣東雲南三省巡撫。並河道總督。應否復設。先後諭令軍機大臣吏部會同妥議具奏。茲據詳加擬議會奏。請旨辦理各摺片。各省總督巡撫。國初以來。屢經裁移改設本已斟酌盡善。現在應行整頓諸大端。不在裁減職官。而在綜覈名實。……。所有湖北廣東雲南三省巡撫。均著悉仍舊制。毋庸裁併。……。雲南巡撫。著丁振鐸補授。 | 雲南省;貴州省 | 雲南府 | 雲南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卷424,頁556-557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卷430,頁641 | 光緒30年-宣統3年 | 1904-1911 | | (光緒三十年十一月庚辰)(1904.12.12)諭內閣、政務處、吏部會議、林紹年奏、督撫同城。事權不一。請裁巡撫一摺。雲南湖北巡撫兩缺。著即行裁撤。湖廣總督、雲貴總督、均著兼管巡撫事。 | 雲南省;貴州省 | 雲南府 | 雲南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卷537,頁145 |
參考文獻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61-70、174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212 清史稿校註,頁3314-3315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41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23,第01冊,頁289-297 綠營兵志,頁54 清代職官年表,第2冊,頁1342-1506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頁547-549
更新日期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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