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名稱
鄖陽撫治
年表
職官異名 撫治鄖陽等處地方;鄖陽巡撫;鄖襄撫治
品級 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為正二品。
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撫治鄖陽都御史一人。分治鄖陽。以控四川陝西河南湖南四省之交。 | 1.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23,第01冊,頁290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駐防地 | 參考文獻 | 順治2年 | 1645 | | 1.(順治二年七月己未)刑部右侍郎潘士良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等處。提督軍務。 2.撫治鄖陽都御史一人。分治鄖陽。以控四川、陝西、河南、湖南(湖廣)四省之交。 | 鄖陽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9,頁169 2.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01冊,卷23,頁290 | 順治2年-順治10年 | 1645-1653 | 川湖總督 | (順治二年十一月壬子)(1645.12.21)設湖廣四川總督。陞河南巡撫羅繡錦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湖廣四川軍務、兼理糧餉。 | 鄖陽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21,頁186 | 順治10年 | 1653 | 五省經略;川湖總督 | (順治十年五月庚寅)設五省經略。遍察廷臣無如大學士洪承疇著特陞太保兼太子太師內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經略湖廣、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處地方總督軍務、兼理糧餉聽擇扼要處所駐劄。應巡歷者隨便巡歷撫鎮以下、聽其節制兵馬糧餉、聽其調發一應撫剿事宜不從中制事後報聞滿兵。 | 鄖陽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75,頁595 | 順治10年-順治18年 | 1653-1661 | 五省經略;湖廣總督 | (順治十年六月乙巳)分設湖廣、川陝總督。湖南、湖北、疆境遼闊、軍務甚繁。著祖澤遠專督湖廣。其四川兵馬錢糧、皆從陝西調發。壤地相連。著(陝西總督)孟喬芳兼督四川。各換敕與之。 | 鄖陽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76,頁598 | 順治18年-康熙3年 | 1661-1664 | 湖廣總督 | 1.(順治十八年四月丙午)經略大學士洪承疇乞休。優旨允之。仍命察例加恩。 2.(康熙三年四月)戊申。裁鄖陽撫治缺。 | 鄖陽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頁63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11,頁178 | 康熙15年-康熙19年 | 1676-1680 | 湖廣總督 | 1.(康熙十五年五月乙酉)議政王大臣等議、逆賊楊來嘉等、盤踞鄖陽、不時竊發。請復設鄖陽撫治、以資控制。命以原任河道總督楊茂勳、為鄖陽撫治。設標營、如巡撫例。 2.鄖陽撫治,受吳三桂叛亂影響,鄖陽一帶出現反清勢力,為加強對鄖陽地區的控制,康熙十五年五月復設,仍駐鄖陽,職能以軍務為主。 3.(康熙十九年二月辛巳)以四川平定、裁鄖陽撫治缺。 | 鄖陽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61,頁789 2.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頁332 3.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88,頁1118 |
參考文獻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7711-001號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23,第01冊,頁290-292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44 清代職官年表,第2冊,頁1517-1546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74 清代政區沿革綜表,頁228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頁330、332 傅林祥,〈晚明清初督撫轄區的「兩屬」與「兼轄」〉,《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5),112-121頁
更新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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