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名稱
貴州提學道
年表
品級 原銜品級
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掌學校政令,歲、科兩試。巡歷所至,察師儒優劣,生員勤惰,升其賢者能者,斥其不帥教者。凡有興革,會督、撫行之。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45 | 凡直隸各省教官如係學道所屬令布政司按察使會同學道考核開送督撫具題如係學院所屬布政司按察使開送督撫學院會同考核具題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朝文獻通考,學校考,卷69,頁5493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轄區 | 治所 | 參考文獻 | 順治15年-康熙26年 | 1658-1687 | | (順治十五年九月戊午)湖廣下荊南道僉事趙燾、為貴州布政使司參議、管按察使司副使事、提調學政。 | 貴州省 | 貴陽軍民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20,頁933 | 康熙26年-康熙39年 | 1687-1700 | | (康熙)二十六年,(貴陽府)裁「軍民」字。 | 貴州省 | 貴陽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75,頁2352 | 康熙39年-雍正4年 | 1700-1726 | | 1.(康熙三十九年七月乙未)翰林官員、專司文翰、更無他事、各省學道員缺、應與郎中並差。任滿之日、仍各回衙門。或掣籤、或作何差遣、爾等會同翰林院議奏。 2.嗣後不拘省分凡由翰林科道出身者即為學院由部屬等官者則為學道。 3.(雍正四年十一月辛卯)(1726.11.26)各省學政。有教導士子之責。關係甚重。乃向來定例。由翰林科道簡用。則為學院。由部屬簡用。則為學道。不論其現任之職掌。但論其前任之官職。似未允當。……、郎中等官、奉差督學者。應一體稱為學院。……凡部內郎中等官、膺督學之任。則加以編修檢討之銜。使其名實相稱。其員缺另行銓補。俟伊任滿考察之後。仍歸本部補用。 | 貴州省 | 貴陽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00,頁34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朝通典,職官典,卷35,頁2213 3.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50,頁750 |
參考文獻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24,第01冊,頁298-306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45-3346 清代職官年表,第4冊,頁2612-2642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424-427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227-228 中國土司制度,頁134-139 中國地方志集成-乾隆貴州通志,卷16,頁1
更新日期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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