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
考功清吏司
機關異名 考功司
機關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考功清吏司郎中滿洲三人漢人一人員外郎滿洲二人蒙古漢人各一人主事滿洲一人漢人二人掌官吏考課之事三載考績在內曰京察察以四格曰守曰政曰才曰年在外曰大計計以八法曰貪曰酷曰罷軟無為曰不謹曰年老曰有疾曰浮躁曰才力不及各聽察於其長而著跡於冊凡京察合格一等官自內閣侍讀學士翰詹開坊以上外例加一級不入等者或降或罷與應加級官俱候引見欽定二三等皆仍供職凡大計不入舉劾者為平等上等卓異者優敘推陞干八法者分別降革休致有差至內外官之處分各按則例別公罪私罪以定議焉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朝文獻通考,職官考,卷80,頁5595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層級 | 上級機關 | 沿革說明 | 參考文獻 | 順治1年-宣統3年 | 1644-1911 | 二級 | 吏部 | 初,天聰五年,詔群僚議定官制,建六部,各以貝勒一人領之。置承政四人,參政八人,啟心郎一人。崇德三年,六部定承政一人,左參政二人,右參政三人,啟心郎三人,理事官四十有三人,副理事官六十有五人,額哲庫二人。順治元年,改承政為尚書,參政為侍郎,理事官為郎中,副理事官為員外郎,額哲庫為主事。初置增減無恆。時滿洲尚書,滿、漢左、右侍郎,亦無員限。漢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銜。本部郎中,滿洲四人,漢軍二人,滿、蒙員外郎八人,漢軍六人。滿洲堂主事、司主事各四人,漢軍一人,漢司務二人。文選司,漢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考功、稽勳、驗封三司,漢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並置筆帖式,分隸堂司。五年,定滿、漢尚書各一人。十五年,省啟心郎,定滿、漢左、右侍郎各一人。康熙五十七年,增置蒙古郎中、主事各一人。雍正元年,以大學士領部事。嘉慶四年,更命親王綜之,改滿洲員外郎、主事各一人為宗室員缺。六年,復以大學士管部,自是為定制。光緒二十三年,澄汰書吏,增文選、考功二司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三十二年,定尚書,左、右侍郎,左、右丞、參各一人。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4,頁3273-3274 |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 年表 | 異名 | 品級 | 中曆 | 西曆 | 郎中 | | | | 順治1年-宣統3年 | 1644-1911 | 員外郎 | | | | 順治1年-宣統3年 | 1644-1911 | 主事 | | | | 順治1年-宣統3年 | 1644-1911 | 筆帖式 | | | | [不詳] | [不詳] | 經承 | | | | [不詳] | [不詳] |
參考文獻 清史稿校註,頁3260-3263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38-41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頁142
更新日期 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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