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名稱
河南驛鹽道
年表
職官異名 驛鹽道;清軍驛鹽道;清軍驛傳兵備道;河南驛傳道;驛傳道;屯田兼驛傳道;河南鹽驛道;清軍道
品級 參政道從三品、副使道正四品、參議道從四品、僉事道正五品
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管理通省驛傳鹽法兼管彰衛懷三府清軍及省城營操兵備事務駐劄省城當此底定維新之日首在約束衙門官吏胥役使恪遵法紀無致作弊生事擾害官民監司本源既正方可表帥屬員用循職業中州為各省要衝凡驛傳勘合火牌應付必親驗掛有號印方准通行應支錢糧及協濟銀兩俱宜嚴加催發無致拖欠貽累奉差官吏有假偽冒濫騷擾枉道并驛官吏胥人等有剋削包占等情嚴行禁絕違者申詳撫按參拏究治郵傳房舍必次第修復使皇華有賴郵命無稽無容州縣藉名僉派夫馬狥私害公苦累民人所轄鹽法當稽核引目巡緝私販使商民兩便課額無虧該管城守軍兵察照兵部近日題准事例更定冊籍不得有名無實仍糜糧餉遇有土寇竊發即會合兵備各道星速傳報撫鎮併力剿除勿使滋蔓所屬文武官員有貪殘罷弱蠹國殃民應審問者先行審問應參奏者轉報撫按參奏尔仍聽督撫及河道總督節制年終將行過事宜支放過錢糧開送該撫咨部察考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103886號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轄區 | 治所 | 參考文獻 | 順治2年-康熙3年 | 1645-1664 | 河南巡撫 | 1.國初有大梁守巡二道驛傳道糧儲道 2.(順治二年四月丙子)成大業。為河南按察使司僉事驛傳道 | | 開封府 | 1.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雍正河南通志,第536冊,卷35,頁16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5,頁139 | 康熙3年-康熙7年 | 1664-1668 | 河南巡撫 | 1.(康熙三年六月甲午)命河南驛傳道。移駐襄城 2.(康熙七年正月己酉)命河南驛鹽事務。歸并大梁道兼理 | | 開封府(襄城縣)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12,頁185-186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5,頁344 |
參考文獻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218-221, 230-232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89-96,397,412-416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18,頁7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25,頁1-24 清史稿校註,第4冊,卷123,頁3325-3328 康熙河南通志(康熙三十四年刻本),卷14,頁77-88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雍正河南通志,第536冊,卷35,頁16-18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雍正河南通志,第536冊,卷40,頁3
更新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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