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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名稱
登萊巡撫
年表
職官異名
巡撫登萊青東江等處地方;海防巡撫
品級
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為正二品。
職掌
職掌參考文獻
巡撫掌宣布德意,撫安齊民,修明政刑,興革利弊,考覈群吏,會總督以詔廢置。標下有參將、游擊等官。其三年大比充監臨官,武科充主試官,督、撫同。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36
(順治元年)設登萊巡撫,亦稱海防巡撫,駐登州府,管理登州、萊州、青州三府海防事務。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頁193
設置詳情
中曆西曆上級職官沿革說明駐防地參考文獻
順治1年-順治9年1644-16521.(順治元年七月甲辰)內院副理事官陳錦、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登萊等處地方。
2.(順治九年四月)丁未。戶部以錢糧不敷、遵旨會議一、山東登萊巡撫宜裁。……從之。
登州府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6,頁69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64,頁499
參考文獻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42
清代職官年表,第2冊,頁1516-1523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72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214
綠營兵志,頁34
更新日期
2021/10/26
Aug 12 2024 09: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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