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名稱
分巡汝南道
年表
職官異名 河南汝南道;汝南道;分巡汝南兵備道;汝南兵備道;南汝守巡道;河南南汝道
品級 副使道正四品、僉事道正五品
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各掌分守、分巡,及河、糧、鹽、茶,或兼水利、驛傳,或兼關務、屯田;並佐藩、臬覈官吏,課農桑,興賢能,勵風俗,簡軍實,固封守,以帥所屬而廉察其政治。其雜職有庫大使,倉大使,關大使,皆因地建置,不備設。 | 清史稿校註,第4冊,卷123,頁3327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轄區 | 治所 | 參考文獻 | 順治2年-康熙6年 | 1645-1667 | 河南巡撫;河南按察使 | 1.(順治二年六月)戊寅。陞景州知州謝允復。為河南按察使司僉事。分巡汝南道。 2.(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應將河南等十一省。俱留布政使各一員。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其各省守巡道一百八員。推官一百四十二員。俱照議一并裁去。得旨。允行 | 南陽府;汝寧府;汝州直隸州 | 汝寧府(信陽州)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17,頁153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3,頁315 | 康熙9年-雍正2年 | 1670-1724 | 河南巡撫;河南按察使 | 1.(康熙九年正月)乙巳。復設河南分守河北道分巡南汝道。二缺 2.(雍正二年八月癸巳)河南巡撫石文焯疏言。豫省……。地方遼闊。請改設直隸州分轄。……。汝寧府屬之光山。息縣。固始。商城。四縣。分隸光州。直隸州。……。均應如所請。從之 | 南陽府;汝寧府;汝州直隸州 | 汝寧府(信陽州)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32,頁429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23,頁373 |
參考文獻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218-221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89-96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18,頁7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25,頁1-24 清史稿校註,第4冊,卷123,頁3321,3325-3328 康熙河南通志(康熙三十四年刻本),卷14,頁85-89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雍正河南通志,第536冊,卷35,頁23-25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雍正河南通志,第536冊,卷40,頁3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頁236-237 清代政區沿革綜表,頁214
更新日期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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