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名稱
山東驛鹽道
年表
職官異名 驛傳兼鹽法道;驛鹽道;驛傳道;山東按察司僉事驛傳道
品級 正四品
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管理通省驛傳兼理清軍鹽法事務駐劄省□首在約束衙門聽事官吏胥役恪遵法紀無致作弊生事擾害官民監司本源既正方可表率屬員用循職業東省為南北要衝凡驛傳支應錢糧及協濟銀兩俱宜預期催給嚴加稽覈奉差官丁人等勘合火牌必驗掛號印乃唯應付如有詐偽冒濫枉道騷擾并驛遞官吏剋削包占等弊設法禁□違者申參處洽郵傳房舍馬匹舖遞須次第修□使皇華有賴郵命無稽又必責成有司處置得宜使民人不以僉派受累驛遞不以擾害疲苦如有經管鹽法務徹底稽核查照戶部條奏事例商確實行期於官鹽無滯私販屏跡商民兩便現在城守軍兵稽察實數更定冊籍以杜虛冒影占所□州縣衛所等官有貪殘不職蠹國殃民應審問者先行審問應參奏者轉報該撫參奏爾仍聽督撫節制年終將行過事宜支放過錢糧開送該撫衙門咨部察考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118107號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轄區 | 治所 | 參考文獻 | 順治1年-康熙3年 | 1644-1664 | 山東巡撫 | 1.(順治元年八月乙亥)陞刑部員外郎王鳳翼。為山東按察使司僉事。驛傳道。 2.(康熙三年正月丁巳)命山東驛鹽道事務。歸併濟南守道兼理 3.驛鹽道順治初設驛傳兼鹽法道康熙三年鹽法歸併運使改銜驛傳道康熙二十一年裁併驛傳歸濟東道 | | 濟南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7,頁81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11,頁173 3.中國地方志集成-宣統山東通志,卷50,頁1766 |
參考文獻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218-221,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89-90,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18,頁7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25,頁1-24 清史稿校註,第4冊,卷123,頁3325-3328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雍正山東通志,第540冊,卷25-2,頁5, 中國地方志集成-宣統山東通志,卷53,頁1845
更新日期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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