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
中城察院
機關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1.辦理地方之事。釐剔姦弊。整頓風俗。 2.巡視五城御史,滿、漢各一人,(科道中簡用。一年更替。)掌綏靖地方,釐剔姦弊。兵馬司指揮、(正六品。)副指揮、(正七品。)吏目,(未入流。自正指揮以下俱漢員。)五城各一人,掌巡緝盜賊,平治道路,稽檢囚徒,火禁區為十坊領之。 | 1.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1031,頁1 2.清史稿校註,第4冊,卷122,頁3285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層級 | 上級機關 | 沿革說明 | 參考文獻 | 順治?年-光緒31年 | ?-1905 | 二級 | 都察院 | 1.順治三年奏准。天下諸司入京朝覲。部院科道考察賢否。誠恐有鑽營屬託。拜謁當道。交通賄賂。不肖官僚巧生機變。假稱接風為名。大張筵席。及無藉棍徒。串通京棍。肆行詐索。少有不遂。徧布匿名揭帖設謀陷害者。由五城御史督令司坊官員時加訪緝。違者題參。十年議准。令五城御史各率所屬。辦理地方之事。釐剔姦弊。整頓風俗。……。十八年題准。緝捕盜賊。審理人命。盤獲逃人。及禁約賭博。稽查姦宄、邪教謠言煽惑人心、惡棍衙蠹指官嚇詐、姦徒惡官潛住地方、聚夥燒香、並僧道寺院坊店等項事務。責令巡城御史通行嚴飭。……。康熙十一年題准。五城詞訟。御史徑行審結。徒罪以上送刑部。 2.(光緒三十一年七月)丙子。諭內閣、巡警為方今要政。內城現辦工巡局。尚有條理。亟應實力推行。所有五城練勇。著即改為巡捕。均按內城辦理。著派左都御史壽耆、副都御史張仁黼、會同尚書那桐、通盤籌畫。認真舉辦。以專責成。原派之巡視五城及街道廳御史、著一併裁撤。 | 1.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1031,頁1-2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卷547,頁260-261 |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 異名 | 品級 | 中曆 | 西曆 | 理事官 | | | 順治9年-順治[10]年 | 1652-[1653] | 巡城御史 | 巡視中城御史;中城御史 | | 順治?年-光緒31年 | ?-1905 | 經承 | | 未入流 | 不詳 | 不詳 |
參考文獻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光緒朝),卷69,頁11-13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147,頁9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1031,頁1-25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120-121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頁413-414
更新日期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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