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
太醫院
機關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太醫院 管理院事王大臣一人。(特簡。)院使,(初制正五品。宣統元年陞正四品。)左、右院判,(初制正六品。宣統元年陞正五品。)俱漢一人。其屬:御醫十有三人,(內兼首領廳事二人。初制正八品。雍正七年陞七品,給六品冠帶。宣統元年陞正六品。)吏目二十有六人,(內兼首領廳事一人。初制八、九品各十有三人。宣統元年,改八品為七品,九品為八品。)醫士二十人,(內兼首領廳事一人,給從九品冠帶。)醫生三十人。院使、院判掌考九科之法,帥屬供醫事。御醫、吏目、醫士各專一科,曰大方脈、小方脈、傷寒科、婦人科、瘡瘍科、鍼灸科、眼科、口齒科、正骨科,是為九科。(初設十一科。後痘疹科歸小方脈,咽喉、口齒併為一科。)掌分班侍直,給事宮中曰宮直,給事外廷曰六直。西苑壽樂房以本院官二人直宿。 | 清史稿校註,冊4,卷122,頁3302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層級 | 沿革說明 | 參考文獻 | 順治1年-宣統?年 | 1644-? | 一級 | 順治元年,置院使,左、右院判各一人,吏目三十人,(十八年省二十人,康熙九年復故。十四年省十人,雍正元年又復。)豫授吏目十人,(十八年省。康熙九年復故,三十一年又省。)御醫十人,(康熙五十二年省二人。雍正元年復故,七年增五人。道光二十三年省二人。)醫士二十人。(十八年省二十人。康熙九年復故,十四年省二十人。雍正元年增二十人。)凡藥材出入隸禮部。十六年,改歸本院。十八年,生藥庫復隸禮部。康熙三年,定直省歲解藥材,並折色錢糧,由戶部收儲付庫。雍正七年,定八品吏目十人,九品二十人。(後定各十三人。)乾隆五十八年,命內府大臣領院務。宣統元年,院使張仲元疏請變通舊制,特崇院使以次各官品秩。初制,入院肄業,考補恩糧,歷時甚久,軍營、刑獄醫士悉由院簡選。光緒末葉,民政部醫官,陸軍部軍醫司長,與院使、院判品秩相等。至是釐定,崇內廷體制也。又定制,院官遷轉不離本署。同治間,曾議吏目食俸六年,陞用按察司經歷、州判。嗣以與素所治相剌,廼寢。 | 清史稿校註,冊4,卷122,頁3302 |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 年表 | 異名 | 品級 | 中曆 | 西曆 | 院使 |  | | 初制正五品。宣統元年陞正四品 | 順治1年-? | 1644-? | 左院判 | | | 初制正六品。宣統元年陞正五品 | 順治1年-? | 1644-? | 右院判 | | | 初制正六品。宣統元年陞正五品 | 順治1年-? | 1644-? | 吏目 | | | 初制八、九品各十有三人。宣統元年,改八品為七品,九品為八品 | 順治1年-? | 1644-? | 豫授吏目 | | | | 順治1年-順治18年;康熙9年-康熙31年 | 1644-1661;1670-1692 | 御醫 | | | 初制正八品。雍正七年陞七品,給六品冠帶。宣統元年陞正六品 | 順治1年-? | 順治1年-? | 醫士 | | | 從九品冠帶 | 順治1年-? | 順治1年-? | 醫生 | | | | [不詳] | [不詳] | 管理院事王大臣 | | | | 乾隆58年-? | 1793-? |
參考文獻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166-168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頁221-224
更新日期 2023/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