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
大通橋
機關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大通橋監督滿漢各一人。管理石壩。運到漕白二糧。抽驗斛面。督催車戶分運京倉。兼收隨糧松板。經管軍糧車戶三十二名。水腳十有三名。(舊設軍糧車戶二十八名。白糧車戶十三名。水腳二名。雍正十年。裁白糧車戶水腳。增軍糧車戶四名。歸併著役。) |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184,頁13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層級 | 上級機關 | 一級機關 | 沿革說明 | 參考文獻 | 不詳 | 不詳 | 三級 | 倉場衙門 | 戶部 | 順治元年,(倉場衙門)置漢侍郎一人。京、通各倉,戶部員司分理之。……。九年,置滿洲、漢軍侍郎各一人。康熙五十年,定京、通倉監督滿、漢各一人。又初有總理,滿洲侍郎一人,與總漕並理漕務。順治八年省,十二年復,十八年又省。 | 清史稿校註,第4冊,卷121,頁3266 |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 年表 | 異名 | 品級 | 中曆 | 西曆 | 監督 |  | | | 不詳 | 不詳 | 經承 | | | | 不詳 | 不詳 |
參考文獻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朝文獻通考,職官考,卷79,頁5585 清史稿校註,第4冊,卷121,頁3265-3266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頁155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52
更新日期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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