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名稱
川湖總督
年表
職官異名 湖川總督;四川湖廣總督;湖廣四川總督;總督四川湖廣等處地方;總督湖廣四川等處地方;總督湖廣等處地方;湖廣總督
品級 正二品,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
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總督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36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轄區 | 治所 | 駐防地 | 參考文獻 | 順治2年-順治10年 | 1645-1653 | | 1.(順治二年十一月壬子)(1645.12.21)陞河南巡撫羅繡錦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湖廣四川軍務、兼理糧餉。 2.(順治十年六月乙巳)分設湖廣、川陝總督。湖南、湖北、疆境遼闊、軍務甚繁。著祖澤遠專督湖廣。其四川兵馬錢糧、皆從陝西調發。壤地相連。著(陝西總督)孟喬芳兼督四川。各換敕與之。 | 湖廣省;四川省 | [荊州府];武昌府 | [荊州府];武昌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21,頁186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76,頁598 | 康熙7年-康熙8年 | 1668-1669 | | 原設四川總督康熙七年改為川湖總督。八年裁。 | | | |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康熙朝),卷93,頁9 | 康熙9年-康熙13年 | 1670-1674 | | 1.(康熙九年三月庚午)復設四川湖廣總督一員。 2.(康熙九年四月)己丑。命吏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蔡毓榮、為四川湖廣總督。駐劄荊州府。 3.(康熙十三年二月癸卯)命四川省。另設總督。巡撫。各一員缺(即:湖廣、四川分設總督) | 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 | 荊州府 | 荊州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32,頁437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33,頁441 3.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46,頁601 |
參考文獻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64-65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211-212 清史稿校註,頁3313-3314 清代職官年表,第2冊,頁1342-1506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40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03925-001號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頁328-332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01冊,卷23,頁291-292
更新日期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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