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名稱
四川提學道
年表
職官異名 四川學道
品級 原銜品級
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掌學校政令,歲、科兩試。巡歷所至,察師儒優劣,生員勤惰,升其賢者能者,斥其不帥教者。凡有興革,會督、撫行之。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45 | 凡直隸各省教官如係學道所屬令布政司按察使會同學道考核開送督撫具題如係學院所屬布政司按察使開送督撫學院會同考核具題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朝文獻通考,學校考,卷69,頁5493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轄區 | 治所 | 參考文獻 | 順治7年-康熙5年 | 1650-1666 | | (順治七年九月乙亥)刑部郎中陳卓為四川按察使司僉事。俱提調學政。 | 成都府;保寧府;順慶府;敘州府;重慶府;夔州府;龍安府;馬湖府;遵義軍民府;鎮雄軍民府;東川土府;烏蒙軍民府;烏撒軍民府;潼川直隸州;嘉定直隸州;雅州直隸州;眉州直隸州;邛州直隸州;瀘州直隸州 | 成都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50,頁399 | 康熙5年-康熙23年 | 1666-1685 | | 康熙五年九月辛卯(1666.10.11)改烏撒軍民府為威寧府,往屬於貴州省。 | 成都府;保寧府;順慶府;敘州府;重慶府;夔州府;龍安府;馬湖府;遵義軍民府;鎮雄軍民府;東川土府;烏蒙軍民府;潼川直隸州;嘉定直隸州;雅州直隸州;眉州直隸州;邛州直隸州;瀘州直隸州 | 成都府 | 清代政區沿革綜表,頁310 | 康熙23年-康熙26年 | 1685-1687 | | (康熙二十三年十二月丁未)(1685.1.20)吏部等衙門遵旨會議、學政關係文教、造就人才。嗣後停其論俸補授。順天學政缺、應將侍讀、侍講、諭德、洗馬、槩行開列、恭請簡用。江南、浙江學道缺、停其補用郎中道府。應將侍讀、侍講、諭德、洗馬、中允、贊善、亦槩行開列、恭請簡用。其餘各省學道缺、將應陞進士出身之五部郎中、及參議道、知府等官、選擇開列、恭請簡用。從之。 | 成都府;保寧府;順慶府;敘州府;重慶府;夔州府;龍安府;馬湖府;遵義軍民府;鎮雄軍民府;東川土府;烏蒙軍民府;潼川直隸州;嘉定直隸州;雅州直隸州;眉州直隸州;邛州直隸州;瀘州直隸州 | 成都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118,頁240-241 | 康熙26年-康熙37年 | 1687-1699 | | 康熙二十六年(遵義軍民府)府裁軍民字。 | 成都府;保寧府;順慶府;敘州府;重慶府;夔州府;龍安府;馬湖府;遵義府;鎮雄軍民府;東川土府;烏蒙軍民府;潼川直隸州;嘉定直隸州;雅州直隸州;眉州直隸州;邛州直隸州;瀘州直隸州 | 成都府 | 中國地方志集成-乾隆貴州通志,卷3,頁48 | 康熙37年-康熙39年 | 1699-1700 | | (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辛亥)(1699.1.11)吏部等衙門議覆、四川巡撫于養志等疏言、東川土府、應改為東川軍民府。設知府一員、經歷一員。屬永寧道。設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屬永寧協。其駐防兵丁一千、於雲南、貴州、四川、三省、就近東川地方兵內抽調。應如所請。從之。 | 成都府;保寧府;順慶府;敘州府;重慶府;夔州府;龍安府;遵義府;馬湖府;東川軍民府;鎮雄軍民府;烏蒙軍民府;潼川直隸州;嘉定直隸州;雅州直隸州;眉州直隸州;邛州直隸州;瀘州直隸州 | 成都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191,頁1027 | 康熙39年-雍正4年 | 1700-1726 | | 1.(康熙三十九年七月乙未)又翰林官員、專司文翰、更無他事、各省學道員缺、應與郎中並差。任滿之日、仍各回衙門。或掣籤、或作何差遣、爾等會同翰林院議奏。 2.嗣後不拘省分凡由翰林科道出身者即為學院由部屬等官者則為學道。 | 成都府;保寧府;順慶府;敘州府;重慶府;夔州府;龍安府;遵義府;馬湖府;東川軍民府;鎮雄軍民府;烏蒙軍民府;潼川直隸州;嘉定直隸州;雅州直隸州;眉州直隸州;邛州直隸州;瀘州直隸州 | 成都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00,頁34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朝通典,職官典,卷35,頁2213 | 雍正4年 | 1726 | | 1.(雍正四年四月戊寅)四川東川府。與雲南尋甸州接壤。應改隸雲南。就近管轄。 2.(雍正四年十一月)辛卯(1726.11.26)。諭大學士等。各省學政。有教導士子之責。關係甚重。乃向來定例。由翰林科道簡用。則為學院。由部屬簡用。則為學道。不論其現任之職掌。但論其前任之官職。似未允當。應作何畫一之處。著會議具奏。尋議、郎中等官、奉差督學者。應一體稱為學院。停其開缺。各以原銜督學。差滿後。仍歸衙門辦事。得旨。凡郎中等官、奉差提督學政者。若員缺不行另補。恐部中辦事乏人。所議尚未周詳。朕意凡部內郎中等官、膺督學之任。則加以編修檢討之銜。使其名實相稱。其員缺另行銓補。俟伊任滿考察之後。仍歸本部補用。如此、庶為妥協。著九卿定議具奏。 | 成都府;保寧府;順慶府;敘州府;重慶府;夔州府;龍安府;遵義府;馬湖府;鎮雄軍民府;烏蒙軍民府;潼川直隸州;嘉定直隸州;雅州直隸州;眉州直隸州;邛州直隸州;瀘州直隸州 | 成都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43,頁633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50,頁750 |
參考文獻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24,第01冊,頁298-306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45-3346 清代職官年表,第4冊,頁2608-2642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424-427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227-228 中國土司制度,頁134-139
更新日期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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