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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名稱
吉林提法使
年表
品級
正三品
職掌
職掌參考文獻
掌司法行政,督監各級審判廳,調度檢察事務。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9,頁3472
設置詳情
中曆西曆上級職官沿革說明轄區治所參考文獻
光緒33年-宣統3年1907-1911東三省總督;吉林巡撫(光緒三十三年四月辛未)東三省總督徐世昌等奏、遵議東三省官制。……。設七司。曰交涉、旗務、民政、提學、度支、勸業、蒙務。以司使領之。……。提法使以理刑法。……。(乙亥)賞京畿道監察御史吳鈁三品銜。署奉天提法使。以直隸候補道吳燾署吉林提法使吉林省吉林府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卷572,頁569-571
參考文獻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130-134,326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298-299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頁155-156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卷572,頁569
清季職官表附人物錄,頁615
更新日期
2025/06/26
Jul 27 2025 23: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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