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
司務廳
機關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司務廳:司務滿、漢各一人,經承二人。掌治吏役,巡察本衙門事務,收外省文書編號登記後分發各司辦理。解到人犯,移付承審之司。 |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頁388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層級 | 上級機關 | 沿革說明 | 參考文獻 | 順治1年-? | 1644-? | 二級 | 刑部 | 初,天聰五年,設刑部。順治元年,置尚書、侍郎各官。設江南、浙江、福建、四川、湖廣、陝西、河南、江西、山東、山西、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十四司,置滿洲郎中六人,員外郎八人,堂主事五人,司主事十有四人;漢軍郎中四人,員外郎十有二人,堂主事一人;漢郎中、員外郎、主事,各十有四人。滿洲司庫一人,漢司獄四人。五年,定滿、漢尚書各一人。十八年,置蒙古員外郎八人。康熙三十八年,增設督捕前、後司,為十六司。五十七年,增置蒙古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雍正元年,設現審左、右二司,主鞫訊囚繫。十二年,析江南司為江蘇、安徽二司,定滿、漢郎中俱各一人,滿洲員外郎三人,漢員外郎二人,滿、漢主事司各一人,併督捕前、後司為一。自時厥後,親王、郡王奉命管部,無常員。乾隆六年,更現審左司為奉天司,右司為直隸司,定滿洲、蒙古郎中各一人,漢郎中各一人,滿洲員外郎二人,蒙古一人,漢三人,滿、漢主事俱各一人,是為十七司。嘉慶四年,以大學士領部事,改滿洲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人為宗室員缺。光緒六年,增置雲南司宗室員外郎一人。三十二年,更名法部。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4,頁3290-3291 |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 年表 | 異名 | 品級 | 中曆 | 西曆 | 司務 | | | | 順治1年-? | 1644-? | 經承 | | | | 順治1年-? | 1644-? |
參考文獻 清史稿校註,頁3273-3275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110
更新日期 2012/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