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名稱
臺灣道
年表
職官異名 分巡臺灣道;臺灣兵備道;臺澎道;按察使銜分巡臺澎兵備道
品級 正四品
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福建臺灣道兹命爾分巡臺灣道專[管]運糧事務駐劄臺灣府管轄臺灣府縣等處地方及臺灣洋面其經管錢穀各官仍照舊聽爾統轄首在撫綏黎民勤宣德意約束衙門官吏胥役使之恪遵法紀無致作弊生事擾[害]官民監司本源既正方可表率屬員用循職業宜加意修濬城池積聚糧餉督修戰艦仍誡諭有司簡訟清刑潔己愛民生聚教訓共圖保障撫綏彜人善加鼓勵勸課農桑使服教化查驗各島澳出入船隻以防奸宄其臺灣府倉庫錢糧不時察盤[毋]致虧空所屬官員有貪殘溺職者轉報該督撫參處爾仍聽督撫節制年終將行過事蹟開送該撫咨部察考爾受兹委任須持廉秉公殫心竭力使小民樂業斯稱厥職如或貪黷乖張因循怠忽貽悞地方責有所歸爾其慎之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038256-001號 | (乾隆)十七年議准。提督福建臺灣學政關防。仍歸臺灣道兼管。 |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01冊,卷24,頁303 | (乾隆三十二年)臺灣道……均加兵備銜。 |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01冊,卷25,頁319 | (乾隆)五十三年諭。凡遇有補放臺灣道員者。俱著加按察使銜。俾得自行奏事。 |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01冊,卷25,頁320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轄區 | 治所 | 駐防地 | 參考文獻 | 雍正5年 | 1727 | 福建按察使 | (雍正五年二月甲戌)加福建興泉道巡海道銜。移駐廈門。改臺廈道為臺灣道。添設臺灣府通判一員。駐澎湖。裁澎湖巡檢一員。從福建總督高其倬請也。 | 臺灣府 | 臺灣府 | 臺灣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53,頁805 | 雍正5年-雍正8年 | 1727-1730 | 福建按察使 | (雍正五年十月)戊子。諭吏部。臺灣遠隔海洋。向來學政、交與臺灣道兼管。朕思道員管理地方之事。又兼學政。未免稍繁。應將學政交與派往巡察之漢御史管理。永著為例。 | 臺灣府 | 臺灣府 | 臺灣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62,頁950 | 雍正8年-雍正10年 | 1730-1732 | 福建按察使 | (雍正八年十月壬寅)大學士等遵旨議覆、署福建總督阿爾賽疏言。臺灣道府廳縣等官。舊例到任一年之後。督撫揀選內地之員赴臺協辦。俟半年後。將舊員調回補用。統計前後不過年半。而獨當其任者、不過半年。為期太近。該員未必不以任事不久、草率塞責。諸務諉延。請嗣後調臺各員。俟到任二年。該督撫選員赴臺協辦。仍照例於半年後、調回舊員。則在臺各員。既得盡心辦事。又可免交盤頻疊、及草率諉延之弊。應如所請。從之。 | 臺灣府 | 臺灣府 | 臺灣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99,頁313-314 | 雍正10年-乾隆17年 | 1732-1752 | 福建按察使 | (雍正十年十二月)丙辰。吏部議覆。福建總督郝玉麟疏言、向列臺灣鎮協、三年報滿候用。參將遊擊守備、二年報滿題陞。而在臺文員、歷俸二年半。止議加級。似未畫一。請嗣後臺灣道、准鎮協例、三年報滿。恭候酌用。知府同知通判知縣各員、照參遊守例、二年報滿。題明候陞。應如所請。從之。 | 臺灣府 | 臺灣府 | 臺灣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126,頁652 | 乾隆17年-乾隆32年 | 1752-1767 | 福建按察使 | (乾隆)十七年議准。提督福建臺灣學政關防。仍歸臺灣道兼管。 | 臺灣府 | 臺灣府 | 臺灣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01冊,卷24,頁303 | 乾隆32年-乾隆53年 | 1767-1788 | 福建按察使 | (乾隆三十二年三月乙酉)吏部議准、閩浙總督蘇昌遵旨議奏、查閩省道員。除糧驛、鹽道、同駐福州省會。及延建邵道、祗與副將同城。兵額無多。均無庸加銜。惟興泉永道、駐廈門、汀漳龍道、駐漳州府。係與各提鎮同城。又臺灣道、海疆保障。撫禦諸番。與臺灣鎮同駐。均請加兵備道銜。併鑄給關防。從之。 | 臺灣府 | 臺灣府 | 臺灣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781,頁599 | 乾隆53年-光緒1年 | 1788-1876 | 福建按察使 | (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丁酉)再臺灣遠在海外。如遇有緊要案件。該處道員。雖原准與總兵會銜具奏。但鎮道本不相統轄。若必待會銜。易啟扶同瞻徇之弊。且海洋風信靡常。往來商辦。動稽時日。亦多未便。前將萬鍾傑補放臺灣道時。特令加按察使銜。原欲令該員遇有應奏事宜。得以自行陳奏。嗣後凡遇有補放臺灣道員者。俱著加按察使銜。俾得自行奏事。該道膺茲重任。倍當激發天良。盡心辦理。實力整頓。方為不負任使。 | 臺灣府 | 臺灣府 | 臺灣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306,頁579 | 光緒1年-光緒11年 | 1876-1885 | 福建按察使 | (光緒元年十二月癸未)(1876.1.16)著照軍機大臣等所議。准其於福建臺北艋舺地方。添設知府一缺。名為臺北府。仍隸於臺灣兵備道。 | 臺灣府;臺北府 | 臺灣府 | 臺灣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卷24,頁359 | 光緒11年-光緒13年 | 1885-1887 | 臺灣巡撫 | 1.(光緒)十一年,臺灣建行省,改福建巡撫為臺灣巡撫,兼學政事,其福建巡撫事歸閩浙總督兼管。 2.(光緒)十一年九月庚子(1885.10.12)臺灣建省(臺灣省巡撫暫駐福州府籌備建省事宜),析臺灣、臺北二府往屬臺灣省。 | 臺灣府;臺北府 | 臺灣府 | 臺灣府 | 1.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6,頁3344-3345 2.清代政區沿革綜表,頁164 | 光緒13年-光緒20年 | 1887-1894 | 臺灣巡撫 | (光緒十三年臺灣巡撫劉銘傳奏)擬添設直隸州知州一員曰臺東直隸州,左界宜蘭,右界恆春,計長五百餘里,寬約四十里、十餘里不等,統歸該州管轄,仍隸於臺灣兵備道。 | 臺灣府;臺南府;臺北府;臺東直隸州 | 臺灣府 | 臺灣府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71,頁2265 | 光緒20年-光緒21年 | 1894-1895 | 臺灣巡撫 | 1.光緒二十年二月,(臺灣道)移駐臺北府。 2.(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1895.4.17)清政府被迫簽訂中日《馬關條約》,將臺灣省割讓於日本。 | 臺灣府;臺南府;臺北府;臺東直隸州 | 臺北府 | 臺北府 | 1.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頁308 2.清代政區沿革綜表,頁520 |
參考文獻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01冊,卷25,頁318 (道員品級)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80703-001號 (加兵備道銜) 臺灣文獻史料叢刊-臺灣通志,上冊,頁339-340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乾隆福建通志,第528冊,卷20,頁12 中國地方志集成-道光重纂福建通志,卷107,頁27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89-96
更新日期 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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