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名稱
職方清吏司
機關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兵部 尚書,左、右侍郎,俱滿、漢一人。其屬:堂主事,清檔房滿洲二人,漢本房滿洲二人,漢軍一人。司務廳司務,滿、漢各一人。繕本筆帖式十有五人。武選、車駕、職方、武庫四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滿洲十有一人,蒙古一人,漢五人。員外郎,宗室一人,滿洲九人,蒙古三人,漢四人。主事,滿、漢各四人。筆帖式,宗室一人,滿洲六十有二人,蒙古、漢軍各八人。尚書掌釐治戎政,簡覈軍實,以整邦樞。侍郎貳之。……。職方掌各省輿圖。綠營官年老三載甄別,五年軍政,敘功覈過,以待賞罰黜陟,並典處分、敘卹、關禁、海禁。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4,頁3285-3286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層級 | 上級機關 | 沿革說明 | 參考文獻 | 順治1年-光緒32年 | 1644-1906 | 二級 | 兵部 | 初,天聰五年,設兵部。順治元年,置尚書、侍郎各官。郎中,滿洲八人,蒙古四人,漢軍二人,漢四人。員外郎,滿洲八人,蒙古四人,漢軍六人,漢四人。堂主事、司主事,俱滿洲四人;漢軍堂主事一人,漢主事五人。會同館大使一人。五年,定滿、漢尚書各一人。八年,以諸王、貝勒兼理部事。十一年,增置督捕。滿左侍郎、漢右侍郎各一人。漢協理督捕、太僕寺少卿,二人。左右理事官,滿洲、漢軍各一人。滿、漢郎中各一人。員外郎,滿洲七人、漢軍八人,漢一人。堂主事,滿洲三人,司主事一人,漢主事六人,司獄二人。分理八司掌捕政。十二年,增置督捕員外郎八人。時八旗武職選授處分,並隸銓曹,康熙二年始來屬。三十八年,省督捕侍郎以次各官,併入刑部。雍正元年,命大學士管部,自後以為常。嘉慶四年,省滿洲郎中、員外郎各一人,為宗室員缺。光緒三十二年,更名陸軍部。 |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史稿,卷114,頁3286-3287 |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 年表 | 異名 | 品級 | 中曆 | 西曆 | 郎中 | | | | 順治1年-光緒32年 | 1644-1906 | 員外郎 | | | | 順治1年-光緒32年 | 1644-1906 | 主事 | | | | 順治1年-光緒32年 | 1644-1906 | 筆帖式 | | | | 順治1年-光緒32年 | 1644-1906 | 經承 | | | | ?-光緒32年 | ?-1906 |
參考文獻 清史稿校註,頁3271-3273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81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頁316
更新日期 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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