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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名稱
浙江學政
職官異名提督浙江等處學政;提督浙江學政;浙江學臣;浙江學使;浙學
品級原銜品級
職掌
職掌 參考文獻
掌學校政令,歲、科兩試。巡歷所至,察師儒優劣,生員勤惰,升其賢者能者,斥其不帥教者。凡有興革,會督、撫行之。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116卷,3345頁
設置詳情
中曆 西曆 上級職官 沿革說明 轄區 治所 參考文獻
康熙23年-康熙39年1685-1700(康熙二十三年十二月丁未)(1685.1.20)吏部等衙門遵旨會議、學政關係文教、造就人才。嗣後停其論俸補授。順天學政缺、應將侍讀、侍講、諭德、洗馬、槩行開列、恭請簡用。江南、浙江學道缺、停其補用郎中道府。應將侍讀、侍講、諭德、洗馬、中允、贊善、亦槩行開列、恭請簡用。其餘各省學道缺、將應陞進士出身之五部郎中、及參議道、知府等官、選擇開列、恭請簡用。從之。……。(庚戌)(1685.1.23)右春坊右贊善兼翰林院檢討王掞、提督浙江學政杭州府;嘉興府;湖州府;金華府;衢州府;嚴州府;寧波府;紹興府;台州府;溫州府;處州府杭州府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118卷,240-241頁
康熙39年-雍正4年1700-17261.(康熙三十九年七月乙未)又翰林官員、專司文翰、更無他事、各省學道員缺、應與郎中並差。任滿之日、仍各回衙門。或掣籤、或作何差遣、爾等會同翰林院議奏。
2.嗣後不拘省分凡由翰林科道出身者即為學院由部屬等官者則為學道
杭州府;嘉興府;湖州府;金華府;衢州府;嚴州府;寧波府;紹興府;台州府;溫州府;處州府杭州府1.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200卷,34頁
2.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朝通典,職官典,35卷,2213頁
雍正4年-道光23年1726-1843(雍正四年十一月)辛卯(1726.11.26)。諭大學士等。各省學政。有教導士子之責。關係甚重。乃向來定例。由翰林科道簡用。則為學院。由部屬簡用。則為學道。不論其現任之職掌。但論其前任之官職。似未允當。應作何畫一之處。著會議具奏。尋議、郎中等官、奉差督學者。應一體稱為學院。停其開缺。各以原銜督學。差滿後。仍歸衙門辦事。得旨。凡郎中等官、奉差提督學政者。若員缺不行另補。恐部中辦事乏人。所議尚未周詳。朕意凡部內郎中等官、膺督學之任。則加以編修檢討之銜。使其名實相稱。其員缺另行銓補。俟伊任滿考察之後。仍歸本部補用。如此、庶為妥協。著九卿定議具奏。杭州府;嘉興府;湖州府;金華府;衢州府;嚴州府;寧波府;紹興府;台州府;溫州府;處州府杭州府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50卷,750頁
道光23年-光緒32年1843-19061.道光二十三年正月丙辰(1843.2.11)升寧波府屬定海縣為定海直隸廳。
2.(光緒三十二年四月)己亥。諭內閣、政務處、學部會奏、遵議裁撤學政。請設直省提學使司一摺。現在停止科舉。專辦學堂。所有學政事宜。自應設法變通。著即照所請。各省改設提學使司提學使一員。統轄全省學務。歸督撫節制。一切詳細官制。及辦事權限章程。仍由學部籌議具奏。所有各省學政。一律裁撤。均著回京供職。各該省學校事宜。暫由各該督撫督飭學員。妥為經畫。……。(丁巳)侍講學士支恆榮為浙江提學使。……。
杭州府;嘉興府;湖州府;金華府;衢州府;嚴州府;寧波府;紹興府;台州府;溫州府;處州府;定海直隸廳杭州府1.清代政區沿革綜表,138頁
2.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558卷,389-397頁
參考文獻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24卷,第01冊,298-306頁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116卷,3345-3346頁
清代職官年表,第4冊,2623-2760頁
清代地方官制考,424-427頁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227-228頁
更新日期2014/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