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1 筆 | https://newarchive.ihp.sinica.edu.tw/officerc/officerkm2?!!EF29DC5CB62FABEECBF1539FE9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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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官名稱 |
| 職官異名 | 提督福建等處學政;提督福建學政;福建學臣;福建學使;閩學 | 品級 | 原銜品級 | 職掌 | 職掌
| 參考文獻
| 掌學校政令,歲、科兩試。巡歷所至,察師儒優劣,生員勤惰,升其賢者能者,斥其不帥教者。凡有興革,會督、撫行之。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116卷,3345頁 |
| 設置詳情 |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轄區
| 治所
| 參考文獻
| 康熙39年-康熙41年 | 1700-1703 | | 1.(康熙三十九年七月乙未)又翰林官員、專司文翰、更無他事、各省學道員缺、應與郎中並差。任滿之日、仍各回衙門。或掣籤、或作何差遣、爾等會同翰林院議奏。
2.嗣後不拘省分凡由翰林科道出身者即為學院由部屬等官者則為學道。 | 福州府;興化府;泉州府;建寧府;延平府;邵武府;汀州府;漳州府;福寧直隸州 | 福州府 | 1.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200卷,34頁
2.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朝通典,職官典,35卷,2213頁 | 康熙41年-雍正4年 | 1703-1726 | | (康熙四十一年十二月丁酉)(1703.2.6)右庶子沈涵提督福建學政。 | 福州府;興化府;泉州府;建寧府;延平府;邵武府;汀州府;漳州府;福寧直隸州 | 福州府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210卷,136頁 | 雍正4年-雍正12年 | 1726-1734 | | (雍正四年十一月)辛卯(1726.11.26)。諭大學士等。各省學政。有教導士子之責。關係甚重。乃向來定例。由翰林科道簡用。則為學院。由部屬簡用。則為學道。不論其現任之職掌。但論其前任之官職。似未允當。應作何畫一之處。著會議具奏。尋議、郎中等官、奉差督學者。應一體稱為學院。停其開缺。各以原銜督學。差滿後。仍歸衙門辦事。得旨。凡郎中等官、奉差提督學政者。若員缺不行另補。恐部中辦事乏人。所議尚未周詳。朕意凡部內郎中等官、膺督學之任。則加以編修檢討之銜。使其名實相稱。其員缺另行銓補。俟伊任滿考察之後。仍歸本部補用。如此、庶為妥協。著九卿定議具奏。 | 福州府;興化府;泉州府;建寧府;延平府;邵武府;汀州府;漳州府;福寧直隸州 | 福州府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50卷,750頁 | 雍正12年-光緒32年 | 1734-1906 | | 1.雍正十二年五月辛卯(1734.6.17)升福寧直隸州為福寧府;升永春、龍巖二縣為直隸州。
2.(光緒三十二年四月)己亥。諭內閣、政務處、學部會奏、遵議裁撤學政。請設直省提學使司一摺。現在停止科舉。專辦學堂。所有學政事宜。自應設法變通。著即照所請。各省改設提學使司提學使一員。統轄全省學務。歸督撫節制。一切詳細官制。及辦事權限章程。仍由學部籌議具奏。所有各省學政。一律裁撤。均著回京供職。各該省學校事宜。暫由各該督撫督飭學員。妥為經畫。……。(丁巳)福建興泉永道姚文倬為福建提學使。……。 | 福州府;興化府;泉州府;建寧府;延平府;邵武府;汀州府;漳州府;福寧府;永春直隸州;龍巖直隸州 | 福州府 | 1.清代政區沿革綜表,164頁
2.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558卷,389-397頁 |
| 參考文獻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朝文獻通考,學校考,69卷,5493頁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24卷,第01冊,298-306頁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116卷,3345-3346頁 | 清代職官年表,第4冊,2629-2760頁 | 清代地方官制考,424-427頁 |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227-228頁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104210-001號 | 國立故宮博物院清代宮中檔奏摺及軍機處檔摺件,402019105號 |
| 更新日期 | 2014/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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