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筆 | https://newarchive.ihp.sinica.edu.tw/officerc/officerkm2?!!63771DC3C22FE9EDCBB5CE9BE95550
|
| 職官名稱 |
| 職官異名 | 鎮守杭州等處將軍;浙江將軍;杭將 | 品級 | 正一品。乾隆三十二年改為從一品 | 職掌 | 職掌
| 參考文獻
| 掌鎮守險要,綏和軍民,均齊政刑,修舉武備。 | 清史稿校註,4冊,124卷,3351頁 | 兹命爾等統領滿洲、蒙古官兵,鎮守杭州等處地方,駐劄杭州府。兹地為江海腹心,財賦重地,防禦宜周,爾須甄別將領,申明紀律,操練兵馬,整搠器械。一應錢粮草料等項,會同巡撫及該道計處支給。尤須加意嚴飭官兵,不許倚勢橫行,強奪市井,及借打草放馬為名,侵擾民田,務期兵民相安,不為地方所苦。如遇寇賊生發,即同協領等率領官兵奮勇剿除,毋使滋蔓。有寔心悔過投誠者,加意綏輯,務使得所。一切遣調官兵進止,及緊急軍情,并勅中開載未盡事宜,俱會同總督、巡撫、提督,同心計議,相機施行,期出萬全,不得執拗虛憍,有妨大計。其官兵有臨陣退縮、殺良冒功,乘機搶掠者,飛章參奏,候旨處分。凡錢穀詞訟,民間一應事情,俱屬地方官管理,不得干預。爾等受兹重任,須殫忠奮勇,布德宣威,靖寇安民,斯稱厥職,如或貪黷乖張,縱兵擾民,貽悞重地,責有所歸,爾等慎之。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079082-001號 |
| 設置詳情 |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駐防地
| 參考文獻
| 康熙2年-宣統3年 | 1663-1911 | | 1.浙江駐防將軍一人。順治十一年,置固山額真。十五年,改昂邦章京。十七年,改總管。康熙二年,更名將軍,駐杭州。
2.(康熙二年五月)丁丑。陞杭州副都統圖爾白紳巴圖魯、為杭州將軍。 | 杭州府 | 1.清史稿校註,4冊,124卷,3353頁
2.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9卷,146頁 |
| 參考文獻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07冊,545卷,47-48頁 |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236-238頁 | 清代地方官制考,164-165,170頁 | 清代職官年表,第3冊,2229-2424頁 |
| 更新日期 | 2017/03/3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