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筆 | https://newarchive.ihp.sinica.edu.tw/officerc/officerkm2?!!63771DC3C22F98ABCBF7D2A3E9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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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官名稱 |
| 職官異名 | 鎮守西安等處地方將軍;鎮守西安等處將軍;鎮守陝西西安將軍;西安駐防將軍;西將 | 品級 | 初制正一品。乾隆三十二年改從一品。 | 職掌 | 職掌
| 參考文獻
| 掌鎮守險要,綏和軍民,均齊政刑,修舉武備。 | 清史稿校註,4冊,124卷,3351頁 | 統領滿洲官兵,鎮守西安等處地方,駐劄西安府。該鎮形勝重地,夙釀寇氛,底定以來,反側數起,人心驚疑,亟資彈壓。爾須甄別將領,申明紀律,操練兵馬,整搠器械,一應錢糧草料等項,會同巡撫及該道計處支給。尤須加意嚴飭官兵,不許倚勢橫行、強奪市井、及借打草放馬為名,侵擾民田,務期兵民相安,不為地方所苦。如遇賊寇生發,即同副都統等率領官兵,奮勇剿除,毋致滋蔓。有真心悔過投誠者,加意綏輯,務使得所。一切調遣官兵進止,及緊[急]軍情,并勅中開載未盡事宜,俱與副都統會同總督提督,同心計議,相機施行,期出萬全,不得執拗虛憍。有妨大□其官兵有臨陣退縮、殺良冒功、乘機搶掠者,飛章參奏,候旨處分。凡錢穀詞訟民間一應事情,俱屬地方官管理,不得干預。爾受兹重任,須殫忠奮勇,布德宣威,靖寇安民,方稱委任。如或貪黷乖張,縱兵擾民,貽誤重地,責有所歸,爾其慎之。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108339-001號 |
| 設置詳情 |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駐防地
| 參考文獻
| 康熙1年-宣統3年 | 1662-1911 | | 康熙元年。改昂邦章京為鎮守西安等處地方將軍。 | 西安府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07冊,545卷,49頁 |
| 參考文獻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091619-001號 (康熙元年已設西安將軍)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第07冊,545卷,48-50頁 | 清史稿校註,4冊,124卷,3354-3355頁 |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236-238頁 | 清代地方官制考,164-165,172-173頁 | 清代職官年表,第3冊,2228-2425頁 | 中國地方志集成-民國續修陝西通志稿,23卷,9-11頁 |
| 更新日期 | 2017/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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