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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律例館
機關新名
新名 參考文獻
律學館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395頁
機關職掌
職掌 參考文獻
(刑部)別設律例館,由尚書或侍郎充總裁。提調一人,纂修四人,校對四人,收掌二人,翻譯、謄錄各四人。掌修條例。五年彙輯為小修,十年重編為大修。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114卷,3287-3289頁
設置詳情
中曆 西曆 上級機關 沿革說明 參考文獻
順治2年-乾隆7年1645-1742 律例館總裁無定員提調官一人纂修官四人收掌官四人繙譯官四人謄錄官六人掌修明法令刊定條式隨時審訂以詔有司設館西長安門外凡歲五周則彙輯而排比之謂之小修比十年乃重編新格增損刪定勒為憲典頒行天下謂之大修皆月給餐錢期年而畢初順治二年特置律例館敕修律官撰定律書四年書成名曰大清律集解附例其後次第刊修皆特簡王大臣為總裁以各部院通習法律者為提調纂修等官凡額設十有八人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朝通典,職官典,25卷,2172頁
乾隆7年-?1742-?刑部乾隆七年始以律例館併隸刑部復改定員額如今制焉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朝通典,職官典,25卷,2172頁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異名 品級 中曆 西曆
總裁 乾隆7年-?1742-?
提調官 乾隆7年-?1742-?
纂修官 乾隆7年-?1742-?
收掌官 乾隆7年-?1742-?
翻譯官 乾隆7年-?1742-?
謄錄官 乾隆7年-?1742-?
參考文獻
清史稿校註,3273-3275頁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110-111頁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393頁
更新日期202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