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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名稱
江西左布政使
職官異名江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江西左布政使司;江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江西布政使;贛左布
品級從二品
職掌
職掌 參考文獻
布政使掌宣化承流,帥府、州、縣官,廉其錄職能否,上下其考,報督、撫上達吏部。三年賓興,提調考試事,升賢能,上達禮部。十年會戶版,均稅役,登民數、田數,上達戶部。凡諸政務,會督、撫議行。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116卷,3346頁
設置詳情
中曆 西曆 上級職官 沿革說明 轄區 治所 參考文獻
順治2年-順治4年1646-1647江西巡撫(順治二年十一月戊寅)(1646.1.16)陞山西參政遲變龍為江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河南汝寧府知府線縉、為本省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南昌府;撫州府;建昌府;瑞州府;袁州府;臨江府;廣信府;饒州府;九江府;南康府;吉安府;南安府;贛州府南昌府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21卷,190頁
順治4年-順治6年1647-1649江南江西河南總督;江西巡撫(順治)四年,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總督,駐江寧。南昌府;撫州府;建昌府;瑞州府;袁州府;臨江府;廣信府;饒州府;九江府;南康府;吉安府;南安府;贛州府南昌府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116卷,3338頁
順治6年-順治10年1649-1653兩江總督;江西巡撫(順治六年八月)辛亥。以原任浙閩總督張存仁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直隸、山東、河南、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荊等關、兼理海防軍務。(按:河南歸直隸山東河南總督,江南江西河南總督改為兩江總督)南昌府;撫州府;建昌府;瑞州府;袁州府;臨江府;廣信府;饒州府;九江府;南康府;吉安府;南安府;贛州府南昌府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45卷,364頁
順治10年-順治18年1653-1661五省經略;兩江總督;江西巡撫(順治十年七月)庚申。諭內三院。廣東賊勢潰散、地方漸平。且去湖南遼遠。應專任兩王、及該督撫料理。江西切近湖南。一應用官調兵事宜、時有關涉。袁州、吉安、一帶餘賊未靖。應撫輯剿禦、著(五省)經略輔臣洪承疇兼理。敕印即與換給。爾內院即傳諭行。南昌府;撫州府;建昌府;瑞州府;袁州府;臨江府;廣信府;饒州府;九江府;南康府;吉安府;南安府;贛州府南昌府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77卷,610頁
順治18年-康熙4年1661-1665江西總督;江西巡撫1.(順治十八年四月丙午)(五省)經略大學士洪承疇乞休。優旨允之。仍命察例加恩。
2.(順治)十八年,置江西總督。
南昌府;撫州府;建昌府;瑞州府;袁州府;臨江府;廣信府;饒州府;九江府;南康府;吉安府;南安府;贛州府南昌府1.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2卷,63頁
2.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66卷.2153頁
康熙4年-康熙6年1665-1667兩江總督;江西巡撫1.(康熙四年五月丁未)湖廣、四川、福建、浙江、四省。仍各留總督一員。貴州總督、裁并雲南。廣西總督、裁并廣東。江西總督、裁并江南。山西總督、裁并陜西。直隸、山東、河南、設一總督、總管三省事。
2.(康熙六年七月甲寅)吏部題、議政王貝勒大臣九卿科道等會議裁官一疏、應將河南等十一省、俱留布政使各一員、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至江南、陜西、湖廣三省、俱有布政使各二員、駐劄各處分理、亦應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照駐劄地方稱布政使。
南昌府;撫州府;建昌府;瑞州府;袁州府;臨江府;廣信府;饒州府;九江府;南康府;吉安府;南安府;贛州府南昌府1.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15卷,229頁
2.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23卷,315頁
參考文獻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24卷,第01冊,306-309頁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116卷,3346-3347頁
清代職官年表,第3冊,1758-1779頁
清代地方官制考,80-86頁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216-217頁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087690-001號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087691-001號
清代兩司行政研究,20、37-69頁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283-285頁
更新日期201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