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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弼德院
機關職掌
職掌 參考文獻
弼德院 院長,副院長,各一人。顧問大臣三十有二人。掌參預密勿,朝夕論思,並審議洪疑大政。參議十人,掌纂擬章制。秘書廳秘書長一人,秘書官一、二等各三人,三等六人,分掌庶務。宣統三年設。清史稿校註,5冊,126卷,3433頁
設置詳情
中曆 西曆 上級機關 沿革說明 參考文獻
宣統3年1911 弼德院 ……。宣統三年設。清史稿校註,5冊,126卷,3433頁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異名 品級 中曆 西曆
院長 宣統3年1911
副院長 宣統3年1911
顧問大臣 宣統3年1911
參議 宣統3年1911
參考文獻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306-307頁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72-74頁
更新日期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