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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坐糧廳
機關職掌
職掌 參考文獻
坐糧廳職掌○坐糧廳滿漢各一人。管理北河挑穵淤淺、修築隄岸牐壩、催趲漕船抵壩回空。督令經紀車戶轉運交倉。兼管通濟庫銀出納。抽收通州稅課事務。由各部揀選賢能司官。送部引見差委。二年更代。差滿、倉場總督將其經管錢糧收支數目。造冊具題。送部查覈。坐糧廳所屬。石壩州判一人。土壩州同一人。通濟庫大使一人。通流、慶豐、牐官各一人。經管石壩軍糧經紀百名。白糧經紀二十五名。土壩車戶二十名。(舊設五十名。康熙二十五年。裁二十五名。雍正十二年。又裁五名。嘉慶十五年全裁。通倉轉運事務。統歸石壩經紀經理。)普濟牐、平下牐、軍糧水腳各二十六名。平上牐、慶豐牐、各十有三名。白糧水腳。每牐二名。(舊設石土二壩外河船戶三十五名。康熙二十九年。裁併白糧經紀。土壩車戶。又有石壩裏河水腳二十六名。雍正五年。裁歸漕糧經紀。)各役十年踐更。由通州知州選殷實良民承充。不許旗人充役。並不許父子兄弟同充。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184,頁11
總督倉場侍郎,滿、漢各一人,掌倉穀委積,北河運務。其屬:筆帖式四人。所轄坐糧廳,滿、漢各一人,掌轉運輸倉,及通濟庫出納。清史稿校註,第4冊,卷121,頁3265
設置詳情
中曆 西曆 上級機關 沿革說明 參考文獻
順治?年-光緒?年不詳倉場衙門順治元年,(倉場衙門)置漢侍郎一人。京、通各倉,戶部員司分理之。通州坐糧廳,以戶部官一人承其事。九年,置滿洲、漢軍侍郎各一人。康熙五十年,定京、通倉監督滿、漢各一人。又初有總理,滿洲侍郎一人,與總漕並理漕務。順治八年省,十二年復,十八年又省。清史稿校註,第4冊,卷121,頁3266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異名 品級 中曆 西曆
監督坐糧廳 不詳不詳
通濟庫大使 不詳不詳
通州關監督 不詳不詳
石壩州判 不詳不詳
土壩州同 不詳不詳
漕運通判 不詳不詳
通流閘官 不詳不詳
慶豐閘官 不詳不詳
參考文獻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頁154-155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51-52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147,頁5
更新日期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