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筆 | https://newarchive.ihp.sinica.edu.tw/officerc/officerkm2?!!1BADCFF6C17AF5982F656EF4A1F55EE9A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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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官名稱 |
| 職官異名 | 鎮守密雲地方副都統;密雲等處地方副都統;密雲縣副都統 | 品級 | 正二品 | 職掌 | 職掌
| 參考文獻
| 茲命爾統領密雲駐防滿洲官兵,駐劄密雲,專轄駐防滿洲官兵,兼轄古北口官兵、昌平州滿洲官兵、玉田、三合、順義三縣官兵。爾須甄別將領賢否,申明紀律,操練兵馬,整飭器械。一應錢粮草料等項,會同總督及該道計取支給。尤須加意嚴飭官兵,不許倚勢橫行,強奪市井,及借打草放馬為名,騷擾民田,務期兵民輯和,地方寧謐。如遇內外邊境有賊寇消息,即與協領計議,一面奏聞,一面率領官兵奮勇剿除,毋致滋蔓。勅中開載未盡事宜,俱與協領等同心計議,相機施行,勿致失悞,不得執拗虛憍,有妨大計。其官兵內有大小罪犯,俱遵照定例妥協辦理。至錢穀詞訟民間一切應事情,自有地方官管理,不得干預。爾受兹重任,須殫忠奮勇,布德宣威,消弭盜寇,乂安民庶,方稱委任。如或貪黷乖張,縱兵擾民,貽悞地方,責有所歸,爾其慎之。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105804-001號 |
| 設置詳情 |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駐防地
| 參考文獻
| 乾隆45年-宣統3年 | 1780-1911 | | (乾隆)四十五年。密雲縣設副都統一人。協領四人。佐領、防禦、驍騎校、各十六人。○又奉旨。從前古北口官兵。止係該處四品協領管轄。並無大員。故特命熱河副都統兼管。今密雲縣現設有駐防副都統。古北口相距甚近。所有該處官兵。即著密雲副都統兼管。 | 密雲縣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544卷,5頁 |
| 參考文獻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1043卷,971-972頁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1090卷,644頁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544卷,1-6頁 |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欽定八旗通志,第665冊,48卷,3頁;第671冊,335卷,46頁 | 清史稿校註,4冊,124卷,3356頁 | 清代八旗駐防研究,103-109頁 |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238-240頁 | 清代地方官制考,162-167頁 | 中國地方志集成-同治畿輔通志,31卷,17-28頁 | 清代各地將軍都統大臣等年表,108-152頁 | 清季職官表附人物錄,693-695頁 |
| 更新日期 | 2020/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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