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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資政院
機關職掌
職掌 參考文獻
資政院 總裁,副總裁,各一人。掌取決公論。凡歲入歲出,法典朝章,公債稅率,及被旨諮議者,經議員議決,會國務大臣上奏取裁。秘書廳秘書長一人,一、二、三等秘書官各四人,掌計會文牘。議員,宗室王、公世爵十有六人,滿、漢世爵十有二人,外藩王、公世爵十有四人,宗室、覺羅六人,各部院官三十有二人,碩學通儒納稅多額者各十人,各省諮議局六人。清史稿校註,5冊,126卷,3433頁
設置詳情
中曆 西曆 上級機關 沿革說明 參考文獻
光緒33年-宣統3年1907-1911 光緒三十三年設(資政院),置總裁二人。尋增協理四人。明年,復置幫辦、參議各三人。宣統元年,定秘書廳官制。二年,定總裁、副總裁各一人。清史稿校註,5冊,126卷,3434頁
配置職官
職官名稱 異名 品級 中曆 西曆
總裁 光緒33年-宣統3年1907-1911
協理 光緒33年-?1907-?
幫辦 光緒34年-?1908-?
參議 光緒34年-?1908-?
副總裁 宣統2年-宣統3年1910-1911
議員 ?-宣統3年?-1911
參考文獻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295-296頁
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74-77頁
更新日期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