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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名稱
齊齊哈爾副都統
職官異名黑龍江副都統;黑龍江右翼副都統
品級正二品
職掌
職掌 參考文獻
爾等督率各官訓練兵丁繕治器械操演炮槍預備船隻小心偵探嚴查驛站勸課耕種積貯粮糗申明紀律固守地方羅剎棲踞邊境擅收逃人妄衍生事爾等須加意防禦相度機宜將牙克薩尼布楚所有之羅剎設法招撫有來投誠者收服具報凡一切事務須公同計議而行毋致疎虞毋執己見以致誤事其死罪重情移咨該部奏請候旨定奪如官兵有臨陣退縮者飛章參奏候旨處分敕中開載未盡事宜相機施行爾等受兹委任務竭忠效力宣布德威使地方輯寧斯稱厥職果著有勞績不靳懋賞如或貪黷乖張縱兵虐民貽悞重地罪有所歸爾等其各慎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105133-001號
設置詳情
中曆 西曆 上級職官 沿革說明 駐防地 參考文獻
康熙37年-光緒31年1698-1905黑龍江將軍1.(康熙)三十七年。移墨爾根城副都統一人、駐齊齊哈爾城。
2.(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癸巳)( 1905.12.20)江省原設之齊齊哈爾、呼蘭、通肯、布特哈副都統四缺。揆之時勢。衡以現在情形。去留實無關輕重。下政務處議。尋奏、請將四缺裁撤。責成該署將軍督同府廳總管等整頓。依議行。
齊齊哈爾城1.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544卷,21頁
2.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551卷,319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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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544卷,19-26頁
清史稿校註,124卷,3352-3353頁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238-239頁
清代地方官制考,318-322頁
清季職官表附人物錄,718-719頁
清代各地將軍都統大臣等年表,64-105頁
中國地方志集成-民國黑龍江志稿,43卷,5頁
更新日期201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