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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名稱
荊州左翼副都統
職官異名荊州副都統
品級正二品
職掌
職掌 參考文獻
兹命爾等統領滿兵鎮守荊州等處地方,駐劄荊州,務須甄別將領賢否,申明紀律,操練士卒,繕治器械。一應錢糧草料等項,會同巡撫及該道計處支給。尤須加意嚴飭官兵,不許倚勢橫行、強奪市井,及借打草放馬為名,侵擾民田,務期兵民輯和,不為地方之累。如遇賊寇生發,及同固山大等率領官兵奮勇剿除,毋致滋蔓。有實心悔過投誠者,加意綏輯,務使得所。一切調遣官兵進止,及緊急軍務等情,并勅內開載未盡事宜,爾等會同總督、巡撫、提督,同心計議,相機施行,期出萬全,不得執拗虛憍,有妨大計。其官兵有臨陣退縮、殺良冒功,及行搶掠者,飛章參奏,候旨處分。凡錢穀詞訟,民間一應事情,俱屬地方官管理,不得干預。爾等受兹重任,須殫忠奮勇,布德宣威,消弭寇盜,义安民庶,方稱委任,如或貪黷乖張,縱兵擾民,貽悞重地,責有所歸,爾各慎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105012-001號
設置詳情
中曆 西曆 上級職官 沿革說明 駐防地 參考文獻
康熙20年-宣統3年1682-1911荊州將軍1.(康熙二十年十二月戊子)(1682.1.17)議政王大臣等議奏、雲南已經恢復。其湖廣荊州、陜西漢中、應設兵駐防。荊州應設滿洲將軍一員、副都統二員。八旗、每旗各設協領一員、佐領七員、防禦七員、驍騎校七員。兵丁、每佐領撥出六名發往。漢中應設漢軍將軍一員、副都統二員。八旗、每旗各設協領一員、參領一員、防禦十員、驍騎校五員。撥出兵丁三千名發往。從之。
2.(康熙二十二年三月戊午)以正紅旗都統噶爾漢、為鎮守荊州等處將軍。陞參領郗佛、為荊州左翼副都統。阿際禮、為荊州右翼副都統。
荊州府1.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99卷,1245-1246頁
2.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108卷,99頁
參考文獻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545卷,11頁
清史稿校註,4冊,124卷,3354頁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238-240頁
清代地方官制考,164-165,172頁
清代八旗駐防研究,33-34頁
清代各地將軍都統大臣等年表,108-152頁
更新日期201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