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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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上命其下皆曰詔,秦漢以後,惟天子稱之。據《光緒會典事例》記載:「大政事布告臣民,垂示彜憲,則有詔、有誥。」舉凡登極、大赦、加上徽號、尊謚、親政等大政事皆有詔;又皇帝崩殂時則頒遺詔,誥則見於昭聖太皇太后遺誥等;因此出於皇帝者曰詔,出於太上皇、太皇太后、皇太后者曰誥。其名雖異,其為布告臣民者則同。詔書由內閣繕寫,用黃紙墨書,鈐用『皇帝之寶』璽印,頒布天下。

清世祖登極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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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187
順治元年 (1644) 四月,明山海關守將吳三桂迎清軍入關。五月,明文武大臣士庶在北京城五里外郊迎清軍。十月十日,世祖祗告天地宗廟社稷,詔告天下,成立大清國。

清聖祖遺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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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033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二日清聖祖遺詔。文曰:「奉天承運,皇帝詔曰,……雍親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布告中外,咸使聞知。」此遺詔成為歷來討論雍正皇帝是否奪嫡的關鍵證物。有人以詔書「雍親王皇四子胤禎」與傳說的「傳位十四子」有所出入,認為雍正並未奪嫡。不過,也有人以此詔為雍正偽造,提出反駁。

清世祖遺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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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八年(1661)正月七日,順治因出痘,崩於養心殿,頒遺詔。遺詔既自責未法祖宗舊制,卻又違背祖制,命非宗室的索尼等四人任輔政大臣,故一般認為此詔並非順治臨終遺旨,應是當時權力鬥爭下所產生的一份政治文件。